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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6年的时候因盗窃罪被判1年缓刑1年..近期考虑出国去日本旅游能办签证吗?或者在将来我可能会去日本留学 留学签证能办理吗

其它综合
2017-05-30 04:55: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咨询主办机构。
  • 可以向主管部门了解。
  •   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可能判处缓刑,建议积极认罪,并聘请律师介入协助,争取缓刑。
  • 根据《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法院在宣判时会采用当庭宣判或择期宣判。 有下列情形的,当庭宣判,否则择日宣判,对择日宣判的,宣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 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 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 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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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