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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都对二手 门面过户程序不知道的情况下签定的合同内容出现问题那合同是否正规。、有效?2如果卖方知道房子过户情况,而在我们的买卖房子合同时是否有义务告诉买方?(因为买个房子给爸妈住,卖家有住了8年的门面房出售45个平方—9万元,家具齐全。谈到8万6千元,我们出价钱以8万5千元,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及其它费用卖家却要我们出,过户费应该双方出,我们也从来不知道这费用会是多少,而卖方再三强调过户费用大概是2千到3千元左右,我们合计着:想想过户费只有2千到3千元左右也不是什么问题可以接受,何况也不想磨嘴皮子,最后以8万5千元成交签定合同并2011 年 5 月 4号交押金1万元三个月后办过户手术时交付清余款。)3如果卖方真正不知道的情况下,哪现在房子过户1万5千元—1万6千元左右的天价,请问那双方买卖合同是否无效,或者是否有权要求卖家另拟份买卖合同呢?是否要求双方共同承担?4卖方曾有卖过住房的经验,那这样的话我们这次房子买卖合同中过户是不是卖方存在有意的误导欺骗行为?买方是否有权要求卖方退还押金?或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房子买卖过户及其它费用呢?

其它综合
2011-06-22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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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