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两个人结婚2年后,有一个男孩,孩子2周后感情出现了问题,后来女方独自带着男孩回到娘家,而男方也一直没有过问,一直分居。2年后也就是孩子4岁了,男方把孩子从学校抢走了。现在女方要求离婚,请问好离吗?男方不同意,那离婚后孩子扶养权归谁呢?等待中请您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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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两年了,一旦准予离婚。孩子应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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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抚养权就看法院怎么判了!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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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情况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的。孩子跟你生活时间较长,如果没有其他不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情况,应该判决孩子跟你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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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