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现在的老婆是08年5月份经别人介绍认识的,10月份结婚,当时相亲的时候彩礼钱说的是4万+8千块钱的金首饰钱 但是买的时候我家给他买了1万1千元的金首饰,当时整的不错 他家也给我家买了电器和摩托 总共花了有2万左右吧 但是到后期因为很多事情现在闹的很僵持 女方现在回他家住了  这样的日子我也过够了现在有一女儿 不到100天 所以想离婚 请问杨律师如果我现在起诉离婚的话彩礼钱和首饰还能不能要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