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是个木工,今年六月,在一居民家从事室内装修,因自已带去的木工机发生漏电事故,导致我这个朋友触电身亡。经了解,房子还没有验收合格,所有住房装修用电,都是临时从开发商所建的“基建专变”处接来的,所接的电是开发商的项目经理接的。我想问的是,房东要不要承担责任。我的朋友与房东是雇佣关系,还是加工承揽关系(注,木工装修材料由房东提供),另外,合伙人之间承担多大的责任。开发商对用电管理不规范,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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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房东以及他自己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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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预约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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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