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您一下,我和男友于上个月买了房,付了首期那钱有我的一半,(我们是放在一起炒股的他只多一点点,)房子的名字只写了他自己,我问他为什么不写上我?他说第一我们分手后没有那么麻烦,第二:4年后是生产资料还有一个什么生活资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我总感觉不对,好像是他的婚前财产,我们是先买了房现在还没登记结婚,我现在还得出装修的钱,请问我们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他说要退也只退我的本金,这样合理吗?现在为这事再闹。再请问下我婚前有房有车他说4年后也会有他的一半,是这样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