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07年7月3日和北京公司签的合同时间为5年,08年3月份,我工作时腰扭伤很重,一直在家,没有治好,09年7月3日,公司和解除合同,什么也没有说,公司得陪我多少钱?这个程序我怎么走??我怎么办?谢谢?可以委托律师给我办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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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请求。从你表述的内容看,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因此只能与公司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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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建议你提起劳动仲裁
网上讲不清楚,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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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医疗期限内的,则公司不得解除合同。违法解除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
协商不成的,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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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工伤吗?可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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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