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6.20日骑电动车在自行车道行驶,突然走出个77岁老大爷,将其刮倒。从现场观察和立即到医院CT检查颈椎,腰椎,腿部(都是老人说疼的地方),片子和医生鉴定均没有任何问题。
但,家属今天突然提出要重新换医院检查,并要求赔付检查费和支付1200元误工费(他女儿在家照看老人一个月)。之后又到其他医院要求开药(未申明具体什么药),就说等药开回来再按价赔偿。
我觉得很冤枉,并且我已经支付了其当天检查的全部费用。
这次应该怎么处理
还有,我是在工作中撞人的,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临时工,没和单位签署任何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