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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15:00被小轿车撞伤,到医院检查结果是第五节脊椎骨折,现在家服药、打针、静养。询问,对方除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外,我还可向其提出那些赔偿?若发现司机中午有饮酒,那又怎样?

交通事故
2011-06-22 20:14: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还是先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赔偿问题按照最高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执行。
  • 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编辑本段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你好,先由交警队作出事故认定。你可主张的项目有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若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本律师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