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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有人说给我一个亲戚招工,要去办事费25000元,后来才知道根本没有给办事,钱被两个人占有了,这两个人没能力办事。钱一直没能要回来,去年其中的一个人给打了个“欠我招工款25000元”的条。我能不能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要回钱,我的事有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维权期限,

其它综合
2011-06-20 23:42: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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