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有个朋友(不太熟)想向我借10万钱,但又没有东西抵押,只有一个购房合同(已备案),只付了三成首付,我想问一下能用这个合同做个抵押或者买卖公证吗?如果做买卖公证这个钱他如果不还我我可以用我的名字办产权吗,如果还了可以注销吗?谢了,请回答详细点

债权债务
2011-06-25 00:22: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按揭房本来就给银行设了抵押权,但是你还是可以去房地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的话也不能达到直接过户给你的目的,十万块钱可以在长沙买一个房子吗?
    本人所接触过此类的案件处理过程如下:由律师拟定借款合同,在合同中设置债务的担保,该担何可以是房产抵押,然后凭此合同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即办理抵押权登记)。如果他到期不能或是不还款,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拍卖其房产,所得款用以支付你的欠款。
  • 既然有按揭贷款说明该房屋已经被抵押了,在他还清银行贷款之前你是不能转让他的房产的。
  • 可以与房产部门联系
  • 你要了解该房产是否已经办理了按揭。
  • 对方已办理抵押按揭,房屋产权押在银行,建议咨询房地局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