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杭州滨江区**上班,上个月(5月份)10号刚转正,我就和主管说了,做到这个(5月份)月底不做了,我坚持要走,他就开始挽留,后来没办法,他就给了我辞职报告,我填好了,给他了,上级领导也签字了.到25号的样子,这个主管告诉我,我的申请正式离职日期在6月27号!(因为我辞职报告上申请日期是5月2号,也就是6月2号到期.但是,我申请报告上是2号,当然,我确实是在25号才拿到辞职报告的…)上班上到6月3号的时候,我非常想走,就不辞而别了…我们发工资是在10-20号,可就是我的工资还没发下来,有的人说,我自离,没有工资,又有的说,有工资的!请问,公司会不会发工资给我,《劳动法》有没有可以依靠的条例?

其它综合
2011-06-20 07:15: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