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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7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号码在农业银行贷款了五千元。直到半月前,买房申请房贷时才知道。而且已被列入不良信贷。 现在与银行交涉,得到的结果是:口头承认不是我本人在银行贷的款,但不出具任何证明。虽然银行已把五千元贷款清还,但是还款凭证上依旧是(欠息未清)。而且现在申请房贷依旧困难重重。 已经折腾了半个多月,我现在该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11-06-20 08: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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