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乙方)做一项工程的基坑支护,甲方不但不按合同付款,而且在工程发生意外后不想承当额外费用(工程意外是:有一基坑面塌方,造成塌方两方都有责任,因塌方所以方案变更了),在合同中有一条是:如果工程发生变更,工程费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变更调整。乙方签署合同后让甲方拿去盖章,结果到现在甲方迟迟不给合同,因没有合同在手想自动退出工程,不知是否承当责任,请高明的律师给指条明路!谢谢 !!!

建筑工程
2011-06-20 14:25: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您没有讲明确。另外,合同是否有签证的默示条款,即乙方送达签证 日之内,甲方不提出异议或不回复,视为认可乙方签证内容。

    你们可以考虑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通知对方后,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停工。仅供参考。
  • 问题描述不清,如需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按合同履行,至于退出要给对方一定期限,要有证据证明,才能退出。
  • 想办法留取你们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证据。然后和他们协商,协商不成的就不再给他们干了,不结算工程款就起诉对方
  • 现在你们手上无合同书,实际履行中,无合书可依,但合同关系仍然存在。
    如出现意外情况,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注意保留证据。
    如协商不成,可协议解除合同,但不可单方退出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之责任。
    可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谨慎解决。
  • 注意搜集证据,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