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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于1990年结婚。大儿子21岁,于2009年结婚生子,小儿子15岁。在读书,2001年妻子得了精神病,治疗多次不能治好,她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其他都比较正常,就是心情烦躁的时候好骂人。看谁都是仇人,我们已经3年没在一起同床了。生活还是我照顾。可她对晚辈又特别疼爱,我想大儿子做她的监护人。她还是住在家里,她的一切费用我承担,直到我丧失劳动能力终止。请问:这样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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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8 20: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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