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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会成员以职务之便,在本村多年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自任本村集体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且没有公开财务,而且在集体负债还有200多万的情况下,私分集体营利高达10多万元,也上了账,但村民无人知情。并且集体代收代缴水电费在他们的管埋下更是年年亏本。

其它综合
2011-06-19 22:06: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