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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车道双黄实线,我正常行驶过了交汇路口的红绿灯十多米,在相对方向的摩托车没开大灯突然穿越双黄实线与我的摩托车相撞,对方没站稳向后倒,造成后脑颅骨摔碎,第二天死亡,交警出的认定书是主次责任,双方都未戴头盔,给我的次要责任就说我没戴头盔(未戴头盔与事故有关吗?)与未确保安全行驶(对方突然杀过来能确保吗?)两条,第三十八与第五十一条!我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责任,只出了点丧葬费,后来对方起诉我,在一审时法院给我三、对方七的责任,要付对方10多万,我不服要求上诉,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应该怎么处理这事?还有就是逆向行驶的车辆负全责有没有法律条款?能不能推翻交警出的认定书?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6-18 00:08: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上诉解决。如果你有证据的话,可以推翻交警的认定书。
  • 一般不会啊。
    追问:您好,根据2011最新版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逆向行驶的车辆是负全责的,法院不按规定办事吗?
  • 你好,不服判决结果的,可在上诉期限内上诉解决。
    追问:您好,万一法院还是维持原判呢?
  • 推翻的难度较大,因为如果你不能提出足够证据,证实交警对于事故认定是有错误的话,法院会参照交警的认定区分责任。
    追问:你好,证据的话交警都有照片,他的车子都在我的车道上与我相撞,最主要一定是我没戴头盔同此次事故有关吗?
  • 你可以上诉,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不能推翻.
    但是责任可以按法定过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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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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