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吸收合并了另一家公司,另一家公司的房产也并入我们公司,但房产证原来是他们公司名称,合并后必须改为我们公司名称,要改就要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在哪儿办?如何办?要交哪些税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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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75 号)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但是登记费等费用还是要缴纳的。过户手续可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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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合同注销,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属于交易行为,需要交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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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