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题是这样的,我以前有个女朋友,我们到目前为止认识5年整,后3年我们基本不在一起,因为她是江苏人,我是东北人,她第一不习惯东北,第二和我母亲有些不和,所以反反复复上海东北走来走去,但是她心里一直有我。后来一次她回上海,在飞机上遇到个男孩,他们就这么认识了,半年前结婚了,可是首先我的女朋友不是很喜欢这个男的,2是婆婆主动张罗的婚礼,有点赶鸭子上架,所以他们就结婚了,在牡丹江办的婚礼,这个我都不知道,我一直以为是女朋友和我生气呢,直到上月27号我才知道这个事情,现在女朋友很后悔,直到错了,想回到我身边,可是婆婆不放人,说想要走就要陪钱。一共是6万,其中包括戒指,项链一万,彩礼2万,还有就是他们办的酒席和婚纱照片钱。其中这个2万 我女朋友一直没动,项链和戒指也一直没带,他们至今没有登记,因为我女朋友还在想我,我知道她做的不对,我想请教下,我们应该赔偿男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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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的,就不能算作法律上的结婚。
没有登记结婚的,女方收受的彩礼、金银首饰,原则要归还给对方。
至于办喜酒的钱,女方可以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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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退还彩礼。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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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登记,对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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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殊情形,男方可以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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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彩礼和金银首饰应当归还之外,你们无需在进行任何赔偿。酒席和婚纱钱也无需赔偿
未登记的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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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已经收取的2万元彩礼应予返还;但其他赠与的财物不得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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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属于彩礼问题,一般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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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最终没有结婚的,彩礼钱需要返还,其他则不需要赔偿。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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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根据您女朋友现在的情况,既然双方还未登记,对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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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她可以会到你身边,结婚彩礼一改返还给男方如戒指,项链一万,彩礼2万,办酒席可以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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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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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彩礼退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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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