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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象认识不久就同居了,女方怀孕了,他的爸妈知道后就催我们登记结婚,我们于今年5月6号登记还没有举行婚礼5月8号定亲送日子我把1万元彩礼和金银首饰送到她家,5月10号拍的婚纱照,登记前我们看好一座房子我交了5千定金,【女方从一开始就没有出过1毛钱】后来他要求房权证上写上他的名字,我不同意,后来我父母说房权证上写上他的名字可以,不过要去做个公证,可是女方死活不同意,不论我爸妈怎么说他就是不同意,我爸妈一气之下把房子写上了他们的名字,女方知道后于5月16号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搬走,把我 给她买的衣服靴子和一些东西都带走了,而我家就像被小偷偷过是的家被翻得混乱,我于5月22日去他们家想找女方谈谈,可是我没有见到女方,而女方的父母说他们得女儿不想见我,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6月7号我接到传票,女方提起诉讼要离婚,要求我赔偿打孩子和修养费1万元,精神损失费5千元,我想咨询下各界的律师朋友我该怎么办怎么处理此事,还有女方现在构成了婚姻诈骗吗?请各界律师朋友帮帮忙。。。【本月30号开庭】具体情况详谈

民事相关
2011-06-16 09:32: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