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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已经破产了,但是老板不想发放谴散费,给员工说是停产,放假十天,不给予任何补偿,但是现在每天都有商家到工厂来看公司的设备和原材料,我们不想和他耗下去,但公司又没给签合同,请问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6-16 15:55: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依法提起仲裁并查封企业资产,防止胜诉确没有资产执行!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汉阳王建峰律师。
  • 你们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的期间的双倍工资 补缴保险 和经济补偿金 协商不成的 申请劳动仲裁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没签合同,主张2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和同事来我所当面咨询。应该有补偿。
  • 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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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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