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一个服装品牌6年多了,去年代理商下来,要我扩店。并看好了一双门头大店,那个店面每年18万,要房租两年一交,还有3万元押金,共39万元,我哪拿得出这多钱?代理商就自已把店面拿了下来,然后他转租给我,房租一年一付,我连押金付了21万给代理商。合同上约好每年的5月31日前付下年房租。我是去年8月新店开业到现今一直处亏本状态,所以五月份我就提出不想做了,代理商说让我甩货,把库存减下来再说。可最近又频频催房租,还要我到南昌去谈这事,说再不交房租就要采取法律措施。都不想做了我还要交房租?这一年下来我都亏了10来万了。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