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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72年出生的,1989年认识他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因没到法定年龄了就一直到现在都没领结婚证。从2006年我们感情不和开始分居。2009年开始请律师上诉一直到现在有三次了。法院一直说我们还有感情和为孩子们好一直不判我离,我现在是心灰意冷了,我是个经济不好又没有稳定工作的人那能经得起这样一次一次上诉的人啊!我孩子大的有23岁了,小的也15岁了。难道就是他在法院有人和法官是朋友就可以这样对我吗?我不知该怎么办好了、、、、、

民事相关
2011-06-16 11:36: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