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超市工作的时候老板说实习两个月工资是1000,两个月之后签合同,工资是1140,加200块钱补助,我在超市干了三个半月,老板也没有让我签合同,后来我提出辞职,老板不让我走,说等他们招到人才能让我走,五月31号交的辞职报告,6月1号我就没去上班,超市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给我,超市老板说等发工资要扣我工资,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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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超市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主张双倍工资,超市扣工资是违法的,建议你与我联系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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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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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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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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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