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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年初别人以30元卖给我一部手机我就花了30元买了那部手机 只后我给我妈妈用了过了大概有半年多吧警察找到我说这部手机是脏机要带我跟他们回去配合调查在警察局录的口供跟我上述的一样我也把卖给我手机的那个人的信息住址全给他们说了可是警察局的人说抓不到那个人要让我顶罪而却这部手机我又不知道他是在那弄的所以就买了 请问这样犯法吗

其它综合
2011-06-17 09:26: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