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号我儿子的女朋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她们俩个骑的电动车在路上行驶被子一俩小车突然调头撞伤女孩子的脚,医院确诊骨折,当时经交警认定事故全责为对方司机,之后在一夏警官的动员下叫我们私了,我儿子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就这样听从,湖理湖涂的就让他们所说的写了一份什么合同,内容上就写了同意私了,但是并没有写赔偿金额。当时那个司机就只支付了1500元,之后到现在就联系不上了,他的所有证件复印件交警大队应该留有底,经多次到交警大队好不容易现在才把对方的证件拿到手,但我们已经花了几千元医药费,女孩的脚到现在还没好,还不能下地走路。请问我们该怎样启诉对方,这个官司的胜诉率占多少?请求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