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去年出了车祸,对方一女的当时就死了,我爸爸也是重伤,我们是次要责任,现在他们要起诉我爸爸,对方是农业户口,住在农村,但是死者生前有在城市上班,他们想以城镇户口的身份多要点赔偿,请问各位专家怎么才能让他们的城镇户口理由不成立呢?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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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对方必须出具相应证据,证明这一居住时间,否则,不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本案存在过失相抵的情形,可以减轻大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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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除非对方不能证明她以前在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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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生前有在城市上班,就可以按城镇居民对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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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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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