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有兄弟三个,其中老二已于三十多年前被父母过继给远亲,期间改了姓名,随养父姓,接养父的班参加了工作,继承了养父母的遗产。(不知道当初办了收养手续没有,户口当时是迁到了养父母家)养父母去世后与亲生父母有一定来往。现亲生父亲去世,他提出要同等参与房产的继承分配,(亲生父亲没有遗嘱)另两个兄弟认为他已经失去继承权利了。请问该怎样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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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你描述的情况,他应该没有继承权了。首先确定其与养父母成立收养关系,估计没有收养手续,需要其他凭证。其实其他兄弟该怎么分就怎么分吧,法律上没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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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权利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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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利继承,因为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因送养而终止,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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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养父母已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与你父母之间不再具有继承被继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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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养父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不能再享有继承权。
需要帮助和我联系。
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 贺永军律师
地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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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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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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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