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5.1日在 沙发厂门市部买了1W2元的真皮沙发,6.2日接到的货物,当初是我父亲接的东西,我晚上去看发现色差很厉害,一个单人沙发是土黄色的,另外一个3人和一个单人沙发是橘红色的,这么大的色差令我无法接受,可惜就是没有当时立马退回去,然后我父母回家和三色沙发的厂领导交涉,当时答应拉回去看一下,我们是老实,就让他们拉走了,然后再次交涉的时候对方领导相当蛮横说我们无理取闹,我们当时很气愤表示要退货,我花了钱还要受到侮辱,可是他们扣着我们的钱东西拉走了,还和我们说就这样了不管了。(买的时候付的全款1万2千元,不是定金,他们说他们都是付全款,我们想想就算了就付了)三色沙发前身是上海沙发厂现在被私人承包了,我们后来找到上海家具厂的厂长,对方答应代为了解,后来回来的消息说要赔偿1000元,第二天就拉走的东西居然需要1000元,我想可能是要运输费巴,我说那500元巴,对方马上就挂断了电话,现在还在僵持中。事情就是这样,请问如果我诉诸法律,是否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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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合同里如何约定色差问题?如果没有合同,只是凭个人的好恶来要求厂家退货,确实较难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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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订单是怎么写的,有没有购买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订单提供你们约定款式的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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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因此诉讼的关键在于你是否有证据证明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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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