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A和B在网上认识未见面。期间A通过各种理由要求B给他汇钱(理由与事实需要钱的目的有出入)累计汇款数额达到13000左右,随后A信誓旦旦承诺一次还钱,后来又变成了分期付,之后又拖拉以各种借口不还。B打电话发短信A都不理睬。A猖狂地对B说你去告啊,到时我就对法院说这钱是你和我恋爱期间你借给我的,算不了诈骗。至少拖个一年半载。请问(1)法律上判断为欺诈的要点是什么?(2)A和B为不同省,B要报案或者上诉必须回原籍报吗?可否在A所在地直接报?(3)汇款单只剩一部分,怎么办?(4)如何收集证据将A绳之于法,如采用电话录音,有哪些问题要让A亲口承认?
谢谢!盼复!
互联网纠纷
2011-06-13 21:5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