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10年底撞了人,有牌有证有全保,无饮酒,当时报案,伤者骨折,垫付手术费1万多元,双方自愿通过法院处理,提车时交法院5万押金,怎么到现在还不处理呢?请问,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诉讼期限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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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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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法院立案时间,一般情况下自立案之日起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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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本律师驻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不明问题可电话咨询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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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事故是一年的时效,如果已在法院起诉 请问受案法院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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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调解结案后一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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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