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和老婆在她田阳老家结婚,也是在当年就在我老家大化县贡川乡办理结婚登记了,2005年9月生下儿子了,以前老婆还是很勤快的,孩子到两岁的时候我们就出现不信任对方了,她经常说些我不想听到话了,有时候还要查我手机里的信息啊,QQ上的信息啊,到了2008年我们一起进来一家公司工作,我是做生产负责的,她做煮饭的,看起来还是很不错啊,老婆还是迷上网恋了,干脆就去广东打工了,在后来就一直处在闹离婚的情况下生活了,去年她元旦从广东回来后就说要离婚,我说不同意,小孩子懂事了,离婚对孩子不好,就闹到现在了,她看没有办法可用来,就说不离婚就在外面玩了,我看这样对小孩子不好,我就把孩子送回老家去了,她说上法院起诉了,老师我是个外来人,在这里没有亲人和朋友,希望你能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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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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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想问什么问题,离还是不离?
如果离,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你不想离婚,那你就努力改变现状,争取挽回她的心,给小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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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