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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出院已经50天,派出所已出具手续做了鉴定,属于轻伤。我们当天有五位同志一起受伤,他们在门诊查了没什么事,他们后来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他们与对方协商后得到3万元赔偿。我一直没有做笔录,派出所讲不用做了,反正他们做了。如果我走法律程序的话,他们的笔录有用吗。

其它综合
2011-06-13 12: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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