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向前走,有一老头并排骑电动车行驶,我过去半个车身了他突然拐弯,撞到我车上,把他带倒了,医院检查是趾骨骨折,要住院,当时交警来拍照了,我觉得拖车麻烦,所有双方同意私了,结果现在对方一直认为是我的全责,要求全部垫付医药费。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划分啊?还可以再开责任认定证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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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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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驶离现场,建议报警,如实向交警陈述案情,交警会依法认定责任的。注意,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揽。如果双方各执一词,交警不会认定责任,只出具事故证明书,到时由法院认定责任,法院如果无法认定,一般会按照各50%的责任处理,如果你的车保险齐全,交强险应当会够赔偿的。
不要再纠缠下去,直接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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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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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