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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一个朋友,现在因夫妻感情不合我朋友准备和妻子协议离婚,现在问题是房产证上有男方父母和男方还有女儿一共4个人的名字,不过没有女方的,如双方协议离婚,女方如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女方是否可以分得孩子那部分的房子?

其它综合
2011-06-13 21:32:5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和房屋产权分割是两个不同性质问题,不能混为一谈。小孩的抚养要根据双方经济收入、经济状况、是否有住房、与小孩感情、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小孩上学方便、再次生育能力等原则确定。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后购买,虽然没有登记女方名字,女方仍然有权要求分割属于她的份额。小孩的份额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代管。
  • 女方即使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也不能随意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更不能损害孩子的利益。
  • 女方即使不争孩子抚养权,也有可能得到房产份额。
  • 如房屋是在结婚以后买的,女方应该也享有一定份额的。
  • 如果是共同财产,女方本身就有份额,孩子的份额属于孩子,有监护人代为保管。
  • 抚养权与房屋的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需要分开考虑。
    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的,女方就当然享有分房的权利。
    如果房屋是婚前购买的,那么女方就不享有该权利。
    如果女方争取到了抚养权,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 房产分割与抚养权没有必然联系,但有一定联系,如房产系夫妻共同所有,分割房产时照顾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本案中因为信息不足,女方能否享有该房产份额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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