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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轮胎经销商,目前中国市场百分之九十轮胎胎体上无中文标识,特别是外资品牌,只在包装胶带及包装标签上注明中文标识己明示,现当阳工商局以轮胎模刻上无中文标识依据产品质量法二十七条进行处罚,这样合法吗?我们能否要求工商部门举证国家关于轮胎模刻必须有中文标识标签不行有关规定文件吗?另一疑惑,如果工商执法合法,那么这些轮胎大厂的中国驰名商标从何而来,这不是坑害我们经销商吗?我们应怎么办?苦闷中盼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6-13 09:31: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