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和一个客户在2010年签了一份英文培训合同,她付给我公司5175元作为一年培训费,已经给她培训了一年多,现在合同快到期,她要我退钱给她,但合同上面注明开始培训3个月后不退费。我有合同,收据,培训课表作证据。上月她打电话给110叫警察来我办公室叫我写下9113元的欠条,还把我告上发庭,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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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为什么她支付的是5175元培训费,反倒要你返还9113元?有无证据证明被胁迫?如有,则可以被胁迫为由主张欠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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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他告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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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应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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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110警察在现场,对方还能强迫你写欠条?不能推翻欠条的真实性、合法性,你就很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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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这类案件绝对不是你说的这么简单
你的这个培训是什么培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合同有没有写清楚等等,都是对你不利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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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积极应诉!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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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