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向我朋友借款,后来还款的时候因为他由于某些事情, 没有出面,然后我把钱,还给了他朋友,并且他朋友打了收条,收条上还写明替他收,如果他本人再问我讨要借款,是不是应该报案,报案能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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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未必会再向你要。如果再向你要的话,你拿出收条说明即可。如果他起诉,你把收钱的人追加为第三人,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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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立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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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报案公安局一般不受理。你可以要求他朋友把钱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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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没证据证实此人从一开始就没有还款的能力和意图,因此看来报案也不会给你以诈骗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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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条清晰,不用担心,这钱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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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