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进企业上班到2009年8月10号被解聘,劳动合同只签2008年1月1号到2008年12月31号失业保险只交了2008年2月到2009年7月,社保只交2007年7月到2009年7月,同时2009年8月的社保和医保也没给交,2009年1月到2009年8月11号解聘都没续签劳动合同,2009年8月我上了10天班,公司也没给我交社保医保。公司单方解聘终止合同,且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只提前8天电话通知。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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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没办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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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一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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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超过申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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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