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当初分居的时候我去居委会开过离婚证明,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现在分居已经满两年,对方至今下落不明,我可以自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其它综合
2011-06-11 09:16: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您自行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建议您与对方再联系,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对方有可能同意离婚,这时您与对方可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或者联系不到对方,您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准予离婚;一放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调解无效的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 不行的。你的情况应到法院起诉。
  • 需要双方亲自
  • 不可以,需要起诉离婚
  • 不能,需要起诉离婚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分居两年一定可以离婚吗
3230
对方出车祸可以离婚吗
民法典 505
对方出车祸可以离婚吗
结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民法典 829
结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
民法典 1914
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1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7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