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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情况
2007年12月10日到公司开始工作,月薪3500元;
2008年10月1日~12月31日,月薪降为2000元,公司未作任何说明;
2009年1月1日至今,月薪改为2200元,但是公司扣了10%保证金不发,实际只发了1980元/月,公司仍然未对为什么要降工资作任何说明或办理相关手续,因为人在公司工作,询问了一下未作答复就只好不再问,但是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所以需要公司补偿工资;
2007年12月10日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
2009年7月,公司交给我一份劳务派遣合同要我签约,但是那个公司在哪里?是什么公司?根本不知道。至今也没有为我买社保,没有返回合同。
请问我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如果公司找我协商解决此事,什么样的条件我可以接受呢?

其它综合
2011-06-10 14:41: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