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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8月由开发商开发住宅楼,将我们的原住宅楼拆除。合同回迁楼为92平米,可4月份开发商通知我们原定的住宅面积变为106平米,并告知多出的住宅面积要按2011年售楼部结算,而且合同甲方2010年交工,但现已2011年还未交工,请问以上问题开发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征地拆迁
2011-06-11 23:30: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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