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由于我上班不小心受了工伤,左腿骨折严重,打了固定钢板,现在还在治疗期间,医院医生还没有确定要不要做二次重接手术,朋友又叫我早已点去鉴定,怕晚了麻烦,。要是做了鉴定是否就意味着结束了,以后就吧关公司的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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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存在早或晚哪个好的问题,而且,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只有鉴定出伤残等级,才可以向公司要求享受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而不是以后就不关公司的事了。
3、我擅长处理工伤赔偿纠纷,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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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的,有残疾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贴与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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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