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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09月20号晚上,大概8点半左右,我骑摩托车载我妈妈和我同学去我表姐家做客,我们中国都是靠右行驶的,我当然是靠右了。在一个路口,有一辆大巴要掉头,我就放慢速度,按喇叭,那个司机见状,就停下来,等我过去,那个路口在我右手边,我就稍微转头去看了下,有没有车,突然一辆摩托车从我对面冲出来,直接撞上我的车!!!在撞的那一刻,我们都没事,但是那摩的还载了三母女,我们都同时把车头拐了下,我拐左,他拐右。这时,那小女孩的小腿被我的车擦伤。。。我见状,就直接把车停下来,抱着小女孩,往医院跑,而我的脚因此被排气管烫伤!!!从头到尾,都是我顶着脚痛抱着小女孩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还抱着她跑上跑下的找住院部!!!而她的妈妈,反咬我一口,说是我没长眼睛!!!我彻底无语掉!!!那个载她们的摩的跑了,我妈妈为了给我消灾也看她们可怜,就拿1400快钱让小女孩住院观察!!!
不过小女孩没事就是了,他只是皮外伤。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错!为什么要我们付钱?!!
那个女人不懂感恩还一直把责任推给我们!
还想敲诈我们!!!

现在我们商量要私底下解决,请您帮我分析下,现在要怎么做?
是不是应该拟份合约???把事情说清楚?
还是???

麻烦您了,谢谢!!!万分的感谢!!!

其它综合
2011-06-09 21:34: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