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男朋友跟借我的钱款.借了好多次,每次都写有借条.有的还写了还款的时间,以及逾期不还的利息问题.借条已经超过还款时间.
1我们都是外地人,在上海工作,我想知道,是不是在我们就近的 所在区的法院进行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关于借条上写的利息,只是我随口说的,并非以银行的利率为依据.我想知道这样的借条,是否为法律所承认?
3.起诉的话.需要多久的周期,才能把这个事情解决?
4.如果他坚持就是不还,会怎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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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男方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你就可以在上海男方所在的区法院起诉,你需要提供借条。利息只要不高于法律的规定是可以的。至于多长时间,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6个月内会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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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那就完全可以在那里起诉。如果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都是有效地,超过了则超过部分无效。如果起诉,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如果证据充分,那么就判决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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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约定利率在同期银行利率4倍以内部分都受法律保护。判决生效后,被告不主动还款,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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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