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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刘某,1962年生,农村户口,易俗河梅林桥某村人。有一子一女,出生时,均为农村户口,1993年前后,当时易俗河卖非农户口(当时俗称城市户口),遂将其子女户口一并买到了易俗河,非农户口。 其子,刘某,1997年考取湖南省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读书(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户口也随即迁入株洲市石峰区。毕业后一直未找到正式工作。恳请,将其户口迁入其母刘某名下。以解决今后配偶的落户问题。

其它综合
2011-06-09 14: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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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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