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他的不规,婚后背判了妻子,在于一离婚女子交往两月有了经济来往,欠条10000.0元,有落款时间和姓名!当时我们无房,但由于后来他无法答应该女子的要求,要求他离婚,而反目不和,于是欠条变成了:100000.00元并起诉到了法院,当时进行了笔迹鉴定,理由是小小一个“0”不大会鉴定的出来!在一定的调解下,当时还了一万元,事隔六,七年,该女人又再次起诉,问题是,现在有一套住房是我的名字购买的,并且是由我进行贷款的,现在法院来了查封传票!我很苦恼!请帮帮我该怎么办?请问:这张很简单的欠条是否有法率效果!我的房子是否保得住!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