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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在一次与客户协调事故处理的过程中,我单位技术主管未经公司允许,请了一名外单位人员帮助其进行情况说明,而该外单位人员却在客户拟写的情况说明上,与我公司技术主管一起以我公司的名义进行了答复并签上了他自己的名字。这份材料后来成为了客户向我们索赔的依据。请问该外单位人员的行为是否违法,我公司是否可以对他这种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赔偿我公司损失。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6-08 2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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