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被烫伤,背部.屁股和大腿,面积百分之十,二度烫伤,可能会留下少量的疤,现已出院,学校态度一直挺好,承担了孩子所有的住院费用,现在孩子还继续用着医院的去疤药,学校现在的处理方案是:给两千块钱,免三个月的托儿费(一个月390元),以后孩子的药她们负责,我总感觉这像打发要饭似的,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大约能拿多少赔偿?之前考虑到学校的态度和表现挺好,不想把事情闹大,可现在看来她们有点太不当回事了!如果和学校协商,我们大约要多少赔偿才算合理呀?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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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你孩子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伤残,在伤情稳定之后建议你们给孩子做伤残鉴定 2、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后续治疗费等。3、具体数额应该根据残疾级别户籍性质来计算。4、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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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孩子的情况可能够成伤残等级,除应该承担医疗费以外还需要承担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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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孩子的情况可能够成伤残等级,除应该承担医疗费以外还需要承担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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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