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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位老人,今年89岁,1947年参加工作,1949年3月开始任小学教员至退休,这样的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后应该是属于离休还是退休?能享受建国前离休干部的待遇吗?我们曾经去问过他单位他为什么是退休不是离休?单位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离休和退休是一样的待遇,没有区别。”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吗?他不享受建国前的待遇是因为49年实施的米粮制,请问律师像这位老人这种情况不属于建国前的吗?49年3月参加工作的老教师,现在工资不到2000元,没有普通建国前的工人工资高,更没有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教师的工资高?这是正常的吗?这样问题我们该去找谁来解决呢?

其它综合
2011-06-09 23:17: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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